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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泾政任字〔2023〕9号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时间: 2023-11-16 发布时间: 2023-11-20

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尚瑞红等同志试用期满后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3〕126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尚瑞红同志任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程智文同志任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

巨子文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丽娟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室主任;

赵旭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铁晓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

杨俊鹏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玉都中队中队长;

许志超同志任县公安局红河派出所所长;

孔新利同志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章鹏宇同志任太平镇财政所所长;

荆亚婷同志任汭丰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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