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3〕144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石磊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李小宁同志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