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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泾政任字〔2024〕2号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时间: 2024-03-06 发布时间: 2024-03-06

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张绍林等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4〕17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绍林同志挂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占彬同志挂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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