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接县委泾任字〔2025〕35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丁晓文同志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免去刘宽乐同志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职务。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