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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泾政任字〔2025〕10 号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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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赵尔博等同志试用期满后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5〕97 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赵尔博同志任泾明乡中学校长;

成喜荣同志任飞云镇学区主任;

郝宝权同志任红河乡学区主任;

马晓春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

冯继红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

郑剑冲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史兴华同志任平凉开放大学泾川学院副院长;

乔海军同志任高平中学副校长;

杨小亮同志任玉都中学副校长;

王海燕同志任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高凡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燕小飞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韩君锋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工作站站长;

段建军同志任县乡村振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红权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晓亮同志任县图书馆馆长;

许红瑛同志任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

郭刚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郭永强同志任高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许文涛同志任太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梁峰同志任罗汉洞乡财政所所长;

卢文茂同志任泾明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周军郎同志任丰台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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