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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泾政任字〔2025〕12 号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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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谢伟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接县委泾任字〔2025〕102 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谢伟明同志任县同富城乡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伟同志任县盛谷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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