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所属主题: 疫情防控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时间: 2022-08-25 发布时间: 2022-08-25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40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广大城乡居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信息和我县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地区;确需离泾的,要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返泾后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主动报备行程信息
所有县外来泾返泾人员,须提前3天主动向目的地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近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分区分级精准管控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上门开展核酸采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3+2”措施(即3天临时留观,期间2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通行;对其他疫区来泾返泾人员实行“3天2检”措施。
四、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1.对6类人群实行“一天一检”:包括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入境邮件快件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2.对28类人群实行“一周两检”: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铁路工作人员,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残疾人服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医疗废物、医疗垃圾处理场所工作人员,外卖工作人员,农贸(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其他冷链工作人员,餐饮机构工作人员,普通酒店、宾馆工作人员,星级酒店宾馆工作人员,影剧院工作人员,文化娱乐从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体育场馆及体育活动工作人员,餐具消毒及配送企业从业人员,月子中心、母婴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医疗按摩、医疗美容、医疗保健场所工作人员,沐浴行业从业人员,装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商场超市从业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宗教场所人员,民宿从业人员,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工作人员和环卫工作人员,货运场站和物流园区工作及司乘人员,废旧物品回收和处理从业人员,药店销售人员。
3.对9类人群实行“一周一检”:包括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培训机构人员,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精神专科医院人员,监狱和戒毒所等狱所人员,看守所和拘留所等监所人员,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大型企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人员,每天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检测。其他居民1周检测1次。
4.对1类人群实行落地检测:汽车站、火车站和各交通检疫点来泾返泾人员。
5.对1类人群实行“即时检测”: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人员,全部进行实名登记,并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督促用药者即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严格落实“一扫三查”
1.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地等重点机构和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及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绿码、查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方可正常进入。对不严格落实“一扫三查”的市场主体,一经查实,停业整顿。
2.凡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全部落实“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绿码、查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询问7天旅居史,无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采样后方可进入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及1岁以内婴幼儿除外)。
3.各居民小区、村疫情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询问7天旅居史。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登记其身份信息后,推送所在乡(镇)、城市社区,由乡(镇)、城市社区汇总审核后报县防控办赋“黄码”管控;对7日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城市社区落实管控措施。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县防控办报备,所有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举办婚宴等聚餐活动,确需举办的不超过5桌,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所有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广场、公园严禁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七、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城乡居民要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保持一米线,每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树立“扫码验码、绿码通行”意识,主动配合落实“一扫三查”和旅居史询问等防控措施,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出”;如接到疫情防控部门的流调电话,请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如实提供近期健康状况和旅居史等信息。对不提前报备或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不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不配合落实“一扫三查”措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县疾控中心电话:0933-3321003
县防控办电话:0933-3321250
党原镇电话:0933-3530566
玉都镇电话:0933-3383217
丰台镇电话:0933-3550139
红河乡电话:0933-3520076
荔堡镇电话:0933-3410107
窑店镇电话:0933-3371517
飞云镇电话:0933-3361006
高平镇电话:0933-3381217
太平镇电话:0933-3460106
 汭丰镇电话:0933-3470103
 城关镇电话:0933-3304900
王村镇电话:0933-3480308
 泾明乡电话:0933-3430130
 罗汉洞乡电话:0933-3440147
 城市社区电话:0933-3329889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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