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所属主题: | 疫情防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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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第37号 | 发文机关: |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 | 2022-04-25 | 发布时间: | 2022-04-25 |
当前,国内疫情多发、频发、散发,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加之“五一”假期将至,人员出行、探亲、旅游和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控。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非必要不外出,非必须不出市,坚决做到“三严格,两暂停”,即严格控制前往有本土疫情的省份,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集中隔离点、“两站”工作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工作人员跨省外出,严格控制学校师生及中小学生家长跨省外出;暂停跨省组团旅游,暂停跨省自驾游,严防省外疫情随旅游蔓延。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确需离开我市的,须提前报单位审批,对拟跨省出行的,非必要一律不予批准,对未经许可擅自前往的,对当事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主动报备行程。平凉市外拟来泾返泾人员,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带“*”的人员,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酒店)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外出干部职工返泾时,本人须主动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同时向家庭居住地村(社区)报备,并由所在单位负责,同步将干部职工外出相关信息推送至其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凡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把交通关口。汽车站、火车站和全县各交通检疫点要24小时不间断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和人员,严格落实必扫场所码、必查行程卡、必问旅居史“三必”措施,所有市外来泾返泾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对省外来泾返泾人员落地进行核酸采样,移交转运专班,根据其健康码、行程卡和旅居史,分类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或临时留观措施,做到无缝对接,不签字不放行。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强行冲卡的,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客运班车严禁站外揽客、中途下客,未按规定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
四、精准分类管控。对所有市外来泾返泾人员,分类分级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1.对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和上海市、吉林市、长春市以及健康码为“红码”的来泾返泾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中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来泾返泾和健康码“黄码”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黄码”管控,由所在乡(镇)、城市社区负责,在第1、3、5、7、14天上门核酸采样,开展5次核酸检测。
3.对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带“*”的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来泾返泾人员,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后,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临时留观,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解除临时留观,由所在乡(镇)、城市社区做好健康管理,督促其在抵泾后第5、7天自行开展2次核酸检测。
4.对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不带“*”的省外来泾返人员,落地进行核酸采样后,闭环转运移交目的乡(镇)、城市社区,进行居家临时留观(单人单间居住),并在抵泾后第3天上门进行核酸采样,抵泾后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解除临时留观,并督促其在抵泾后第5、7天自行开展2次核酸检测。
5.解除临时留观人员未落实后续2次核酸检测的,由所在乡(镇)、城市社区将人员信息报县防控办,赋“黄码”提醒。
6.近14天省内无疫情地市来泾返泾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落地进行核酸采样,并在抵泾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抵泾后14天内,之前所驻留区域风险等级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五、严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县防控办备案,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乡镇(城市社区)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参加聚餐活动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乡(镇)、城市社区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婚宴、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场所防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景点景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和各类市场主体,对进入场所人员要严格落实“三必”(必扫场所码、必查行程卡、必问旅居史)和测体温、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对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要就地留观,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对发现行程卡绿码带“*” 的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限制进入公共场所。监所、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活动。景区景点、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个体诊所、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备案制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和市场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强制停业整顿,严肃追责问责。
七、保障货运畅通。全力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对场所码和行程码绿码、体温正常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货运车辆,直接放行;对场所码绿码,行程码带“*”,体温正常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过境货运车辆,实行“落地采”,登记相关信息后,及时放行;对目的地为县内的货运车辆,实行“落地采”,登记相关信息后,由收货单位或所在社区(乡镇)派人“点对点”引导驶离,司乘人员全程不得下车,确保卸货后立即返回,若当日不离开的,由收货单位或所在社区(乡镇)落实闭环管控;对健康码“黄码”“红码”的货车司乘人员,一律移交属地转运专班闭环管控。
八、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城乡居民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接收快递、包裹时应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拿到快递包裹后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消毒,拆完快递后及时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有条件的可使用手消液消毒。
九、做好健康监测。广大村民(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能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阻断疾病流行,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3岁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早接种、早保护;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政策咨询电话:县疾控中心 3321003
县防控办 3321250
监督举报电话:县市场监管局 3324196
县公安局 3321016
县交通局 3321232、3321206
县文旅局 5928286
县卫健局 3304675
行程报备(监督举报)电话:
党原镇 3530566
玉都镇 3383217
丰台镇 3550139
红河乡 3520076
荔堡镇 3410107
窑店镇 3371517
飞云镇 3361006
高平镇 3381217
太平镇 3460106
汭丰镇 3470103
城关镇 3304900
王村镇 3480308
泾明乡 3430130
罗汉洞乡 3440147
城市社区 3329889
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