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22722073552877F/2022-01166 | 所属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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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 | 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 | |
成文时间: | 2022-05-24 | 发布时间: | 2022-05-24 |
2022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纪念馆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发展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制定纪念馆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配套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负责征集红二十五军革命历史文献资料并布展,开展吴焕先烈士及泾川红色旅游文化研究;负责红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营销;负责纪念馆对外开放参观,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内设综合办公室、宣传教育科2个副科级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2名。
馆长1名(副处级),副馆长2名(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各设科长(主任)1名。实有人员12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预算收入288.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4.69万元,增长178.27%,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2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预算支出288.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4.69万元,增长178.27%,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增加。
(一)基本支出:2021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7万元,与2021年103.60万元相比,增加11.87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2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预算项目支出17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172.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建设。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保障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6.99万元,农林水支出1.3万元。
(四)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2.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2022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共0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8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5.培训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6.会议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2.84万元,较2021年减少3.07万元,减少51.9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涉及0个非税收入项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泾川县吴焕先烈士纪念馆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2个项目,其中: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采购维修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3.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0万元(数据来源于资产管理系统);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2个,涉及3.58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24%。选择0 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