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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县统计局
成文时间: 2022-05-24 发布时间: 2022-05-24

泾川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年泾川县统计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泾川县统计局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法规和县政府的决策和命令,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和省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制订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并组织部署与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包括驻泾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完善全县城乡统计体系,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基本基础建设,制订统一的统计工作制度、工作方法。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搜集、整理、提供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预测和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审定、管理、公布、编发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和统计信息,大力推进统计信息社会化、产业化、商品化、国际化进程;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维护统计工作者合法权利,揭露、追究、处理违犯统计法规的行为;制定本县统计工作发展规划 ,审查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统一管理其制订的调查报表;组织开展统计咨询,承担有关统计调查任务,为社会各界提供公优质服务;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办核实的机构设置情况,泾川县统计局内设机构4(综合股、业务股、普查稽查股、普查调查中心),编制16人(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7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泾川县统计局预算收入219.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75万元,增长30.09%,主要原因是统计监测企业数增加及本年度发放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41万元。

预算支出219.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75万元,增长30.09%,主要原因是是统计监测企业数增加及本年度发放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

(一)基本支出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24万元,与2021168.66万元相比,增加8.58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本年度发放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

(二)项目支出2022年我单位预算项目支出4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17万元。较2021年增加42.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我单位年鉴印刷、统计调查及统计监测企业人员补助纳入项目支出及上年结转经费均纳入项目支出。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4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0.87万元。(附表5

(四)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1.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万元。(附表5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共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9.4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1年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动。

5.培训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动。

6.会议费0万元,较2021年无变动。

7.机关运行费9.46万元,较2021年减少3.59万元,下降27.5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4.34万元。其中:其中:其中通用设备58.69万元,家具用具5.55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数据来源于资产管理系统)。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主要是:统计调查、统计年鉴印刷及统计监测企业人员补助,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3,涉及15.3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6.97%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泾川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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