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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不支持的图片格式2024年泾川县乡村振兴局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泾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泾财预〔2024〕18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现将2024年泾川县乡村振兴局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2021年5月28日,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关于调整泾川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泾办字[2021]38号)和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平编委发[2021]20号)精神,将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泾川县乡村振兴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在保留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过度起内,县乡村振兴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分析研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经验,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各类衔接资金的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考察、论证、立项、申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项目,并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考核;配合各级审计和纪检部门开展对衔接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四是负责全县脱贫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研究;负责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的审核把关、建档立卡及大数据平台建立、数据录入、动态管理和日常维护。五是负责贫困片区开发、产业化扶贫发展规划、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扶贫、成果宣传、信息管理和经验交流工作。六是负责牵头综合协调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承担县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七是负责制订帮扶计划,协调全社会及各级部门(单位)的农村帮扶工作; 负责加强管理全县帮扶力量和驻村帮扶工作,承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天津市武清区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联系协调,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9年1月,根据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泾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泾办字[2019]8号)和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泾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办发[2019]5号)精神,新组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中共泾川县委办公室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内设综合办公室、计划统计股、督查帮扶股和建档立卡信息中心四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泾川县扶贫工作服务中心的通知》(泾编委发[2019]35号)精神,新成立泾川县扶贫工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

2021年5月28日,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关于调整泾川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泾办字[2021]38号)和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县(市、区)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平编委发[2021]20号)精神,将泾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泾川县乡村振兴局,重组后原有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保持不变。同日,根据县委编委(泾编委发〔2021〕6号)文件精神,泾川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更名为泾川县乡村振兴局事务服务中心,隶属乡村振兴局管理,更名后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保持不变。2021年10月份,因县级纪检机构改革,县编委收回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2人。

2024年1月份,实有工资发放预算人数28人,其中在职在岗27人、遗属1人。目前实有工资发放预算人数28人,其中在职在岗27人、遗属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313.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7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和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

2024年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7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和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

(一)基本支出:2024年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行政运行)313.6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9.71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和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县乡村振兴局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消化收回以前年度专项0万元。较2023年减少44.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24年提高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取消了县级小专项等,进一步规范了县级预算,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313.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501)支出313.69万元。

(五)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313.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3.2万元等、商品服务支出2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三公”经费为零,预算培训费、会议费共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9.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无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5.培训费无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6.会议费无预算,较2023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19.15万元,较2023年增加13.75万元,增长254%。主要用于正常办公用品购置、材料印制、干部职工下乡出差补助、水电暖及通讯服务、办公设施维修(护)、门卫聘用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无非税收入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1个项目,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48613元。其中通用设备361753元,家具用具86860万元(数据来源于资产管理系统)。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具体项目详见表10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共涉及县级财政安排预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3.69万元,全部为部门自评项目,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泾川县乡村振兴局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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