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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5年泾川县住建局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住建局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公用服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及农村地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泾川县人民政府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股(挂招投标办公室牌子)、房产和住房保障股(加挂泾川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城市建设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村镇建设股、消防监管股、法制监督股7个股室;星悦热力有限公司,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2个县属国有企业;下属10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县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泾川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泾川县房产服务中心、泾川县市政设施管理处、泾川县回中广场管理处、泾川县城区污水处理中心、泾川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泾川县环卫处、泾川县园林处;泾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57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有218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194人。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住建局预算收入5121.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948.27万元,下降135.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1.5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预算支出5121.5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948.27万元,下降135.67%。

(一)基本支出:2025年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9.07万元,与2024年971.18万元相比,增加1617.89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原执法局合并与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和房产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由住建局统一编制。

(二)项目支出:2025年住建局预算项目支出25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减少8566.6万元,下降77.18/%。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9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3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0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1.79万元。(附表4)

(四)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353.3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6万元。(附表7)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住建局2025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共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2024年增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预计接待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5.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6.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住建局计划征收非税收入914.5万元,涉及7个非税收入项目,其中:垃圾清运收费13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456.5万元,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5万元,罚没收入5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91万元,公租房租金收入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泾川县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2.4万元,/个项目,其中:采购货物预算233.62万元、采购服务预算8.78万元,采购维修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27.1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122.56平方米,价值341.8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其他车辆11辆,价值296.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0万元(数据来源于资产管理系统)。

六、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

2025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主要是:泾川县城区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乡镇餐厨剩余物收集购买服务项目、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卫一体化项目、市政工程维护项目,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2.5万元。其中: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2532.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49.4%。选择0 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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