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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泾川县招商服务中心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泾川县招商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工作,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相应政策措施,论证、申报、审核、审批建设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协调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动态,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县重点前期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经济合作,制定全县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来泾考察、访问联络和接待,组织各招商主体和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交流,负责我县参加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工作,管理承办各类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节会活动。
二、机构设置
泾川县招商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1月(泾机编发〔2012〕65号),2022年6月经市县批准由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升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工信局管理(泾编委发〔2022〕22号)。2024年7月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泾编委发〔2024〕22号)。核定事业编制16名,实有人员16人,其他在编在岗人员13人,项目生3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入192.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73.34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今年财务独立核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一)基本支出:2024年招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97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73.34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5年招商中心预算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增加8.2万元,增长率69.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隶属关系调整,人员增加。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万元,医疗保障支出9.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3万元(附表5)。
(四)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1.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附表5)。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编制范围
县招商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共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7.02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预计接待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5.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机关运行费17.024万元,较2024年下降2.386万元,下降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县招商服务中心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涉及0个非税收入项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招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51万元,9个项目。其中:采购货物预算5.451万元,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采购维修工程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5687.95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0万元(数据来源于资产管理系统)。
六、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县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0万元。选择0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相关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