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协助常务副县长工作。统筹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交流、对外招商引资、科技、档案、盐务等方面工作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分管单位: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联系单位:县档案馆、县盐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