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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成文时间: 2023-09-18 发布时间: 2023-09-18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田庆银对《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3年8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平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71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平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市级清单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调整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除因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外,对纳入市级清单并已明确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编入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县级清单要尽快对社会公布。

二、修订过程

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对照《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平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对《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审议稿)》,在广泛征求县直部门和驻泾单位意见建议后,经第十九届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三、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市级清单327个事项中认领县级事项239项(较2022年版增加1项,其中新增3项、删除2项、修改2项),事项及其基本要素均严格控制在市级清单范围之内。

1.新增事项3项: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文旅局主管实施;②根据《平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各事项实施机关明确的办理层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实施;③根据《平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各事项实施机关明确的办理层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由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初审。

2.删除事项2项:根据 2023 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一条“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要求,取消人行泾川支行主管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2 项事项实施权限,权限收归“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

3.修改事项2项: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将县文旅局主管实施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②根据《中共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泾川县大数据中心等机构的通知》(泾编委发〔2020〕12号)精神,市政设施管理处隶属关系由县执法局变更为县住建局,市政设施管理涉及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由“县执法局”变更为“县住建局”。

四、事项主管及实施单位

《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的239个县级事项中,涉及28个主管单位,其中县新闻出版局2项、县委编办1项、县发改局3项、县教育局6项、县工信局1项、县民宗局6项、县公安局34项、县民政局6项、县财政局1项、县人社局5项、县自然资源局11项、县林草局13项、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5项、县住建局19项、县执法局8项、县交通运输局15项、县水务局13项、县农业农村局23项、县文旅局23项、县卫健局17项、县应急管理局6项、县市场监管局13项、县档案局1项、县政府侨务办公室1项、县气象局3项、县税务局1项、县消防救援大队1项、县烟草专卖局1项;实施单位除上述各单位之外,还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4项。

相关文件: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泾川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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