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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泾川县坚持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抢抓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契机,加大培育力度,创新经营模式,突出示范引领,为农业强县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至目前,全县共培育新型经营主体944家,其中农民合作社487家,家庭农场415家,龙头企业42家。
一是明确发展重点,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定好调子。立足县情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泾川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要点,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和县级产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持续抓好“空壳社”“家庭社”的清理。至目前,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33家、市级示范社57家;创建省级家庭农场4家、市级家庭农场47家;省级示范企业5家,市级示范企业11家;清理“僵尸社”“空壳场”370家,规范提升459家,指导变更经营范围10家,全县农业经营主体迈入了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型升级之路。
二是优化服务节点,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铺好路子。紧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推送技术、市场、价格等关键信息,做好生产、市场对接与价格调整,助力农户获取最佳效益。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以“技术服务指导”“吸纳就业”“按股分红”“土地流转”“订单销售”等模式为主,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带动小农户稳定增收。全县合作社联结小农户占全县从事农业生产农户数的49.86%,2023年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园区累计带动10.9万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吸纳务工就业10749人(次),分红456.34万元。
三是攻克培育难点,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架好梯子。持续加大政策扶持,近三年来,共落实省市县项目资金169万元,累计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28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有效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头雁”等项目,通过分期分批“线上+线下”“课堂+观摩”“理论+实践”多种培训模式,组织学员赴宁夏、陕西等省开展培训,近3年累计培训学员3000余人(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头雁23人,推进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四是打造品牌亮点,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树好牌子。聚焦品牌创建,不断提升产品溢价,以“旭康”“富源红”“丝路田园”等龙头企业“甘味品牌”为标杆,积极指导各龙头企业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1个,创响一批“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的“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品牌。积极畅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同时在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积极支持,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