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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刚对《泾川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泾川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

二、制定意义

加强全县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以下统称“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管护责任,提升运营效益,规范收益分配,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帮扶项目资产运行管理机制,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实现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三、《管理细则》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10章28条。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是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目的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帮扶项目资产运行管理机制,防范资产流失损失和闲置浪费,实现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第二章,管理范围及分类。共2条。主要是资产认定范围及类别,要求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合理分类,分层级建立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第三章,职责分工。共3条。主要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县政府、行业部门、乡(镇)的监管责任。

第四章,确权登记。共5条。主要是明晰资产权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相应管理。

第五章,资产移交和评估。共5条。主要是规范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工作。

第六章,管护和运营。共3条。主要是规范管护运营,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第七章,收益分配。共2条。主要是探索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盘活帮扶项目资产,促进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让群众分享资产增值收益。

第八章,资产处置。共2条。主要是严格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第九章,保障与监督。共3条。主要是各资产管理部门要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政策培训和指导督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共同将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章,附则。共2条。主要是附注说明


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泾川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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