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潇甫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分管办公室、预算工作委员会、事务服务中心。协调政协、机关事务、机关工委等方面工作,联系发改、财政、审计、统计、工信、商务、营商环境、能源、工业集中区、税务、供销、电力、人行、工行、建行、甘肃银行、邮储银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烟草、人财公司、人寿公司、财险公司、太平洋保险、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工作。
泾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刘潇甫,男,汉族,1969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