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领导 人大领导 政府领导 政协领导

王新义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分管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工作、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方面工作,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数据中心、邮政、电信、移动、地震、气象、汽车站、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工作。

简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王新义,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