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农经函〔2025〕2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6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通过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全程和多环节托管服务,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着力推进服务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服务小农户为主。把引领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农业生产难题。
(二)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品种主要是玉米、小麦,积极探索豆类和马铃薯等农产品的种植,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坚持多种服务模式。根据小农户和经营主体需求,服务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采取耕、种、收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确保农业生产实现现代化发展。
(四)坚持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通过集中连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通过不同模式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推进规模化经营。
(五)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聚焦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培育服务市场,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提前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26.09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不断提升粮食作物产量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实现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对小麦机耕、机收、机种和玉米机收、机耕五个环节进行财政补贴。其中:小麦、玉米机耕计划各完成2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小麦收割计划完成1.5万亩,补助资金30万元;小麦机播计划完成2万亩,补助资金30万元;玉米机收计划完成3.53万亩,补助资金106.09万元。按照托管任务面积=0.35(耕)×服务面积+0.26(种)×服务面积+0.13(防)×服务面积+0.26(收)×服务面积折算,计划完成托管任务面积3.23万亩。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助对象以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为主,重点支持小农户,调动小农户接受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服务的积极性。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至少占60%。接受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补助标准为:小麦、玉米机耕每亩补助15元;小麦机种每亩补助15元;小麦机收每亩补助20元;玉米机收每亩补助30元。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补助资金直接补贴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收费时,以市场价格减去补贴金额进行收费,保证小农户最终受益。
(三)实施步骤
按照遴选项目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开展作业服务、检查验收、兑付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的工作步骤开展项目的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明确服务内容、严格质量要求、规范收费标准。
1.遴选项目服务组织。按照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公开公示的程序由县农业农村局择优遴选项目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签订服务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确定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违规责任等内容。
3.开展作业服务。服务组织为作业机械安装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智能检测系统,开展作业服务。小麦、玉米深耕作业服务时间为3月-5月、7月-9月;小麦收割作业服务时间为6月-7月;小麦播种、玉米收割作业服务时间为9月-11月。
4.检查验收。服务环节完成后,各乡镇组织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抽验。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兑付补助资金。在各环节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填报资金补贴审批资料并提交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审核无异议后,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服务组织。
6.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开展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督导调度,并会同县财政局开展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考核,加强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按照标准和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追缴收回项目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乡镇负责组织农户签订服务合同,上报有关资料,监督服务组织落实服务任务并参与项目验收。积极协调指导镇村共同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推动农业生产托管行业发展。
附件:1.泾川县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2.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情况确认表
3.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4.泾川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报账审批表
5.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样本)
6.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样本)
附件1
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服务主体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电 话 | ||||
机械数量 | 1.拖拉机( )台套(其中: ) | |||
2.收割机( )台套(其中:小麦 台;玉米 台。 ) | ||||
3.其 它( )台套(其中: ) | ||||
安装监测仪(台) | ||||
申请内容:申报环节及计划面积合计 亩。其中:小麦及玉米机耕面积 亩;小麦机收面积 亩;小麦机播面积 亩;玉米机收 亩,服务组织成员 人,机手 人。 | ||||
县农业农村局: 我社(公司)自愿申报实施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项目,并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我社(公司)承担的项目任务,确保作业安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承诺服务主体(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情况确认表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村委会(公章) 服务组织(公章)
序号 | 服务对象姓名 | 作业地点 | 作业对象 | 作业环节 | 作业面积 (亩) | 作业 时间 | 作业收费标准(元/亩) | 作业补助标准(元/亩) | 服务对象承担费用(元/亩) | 服务对象签字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合计 |
乡镇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
附件3
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县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承担作业的服务组织名称 | 实施乡镇名称 | 服务对象数量(户) | 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任务完成情况 | |||
合计 (亩) | 补助面积 (亩) | 补助金额 (元) | 辐射带动面积(亩)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泾川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报账审批表 | ||||
编号: 2025年 月 日 单位: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资金下达文号 | 项目审批文号 | |||
项目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地点 | |||
项目建设工期 | ||||
工程建设总量 | ||||
项目投资总概算 | ||||
财政资金投资计划数(大写) | ||||
收款人名称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
申请拨付资金(大写) | 实际拨付资金 (大写) | |||
项目施工单位 申报意见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 |||
(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实施单位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 |||
(签章) 年 月 日 | ||||
项目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分管项目领导: 分管财务领导: 主要领导: |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本表一式叁份,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一份。 |
附件5
泾川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项目托管服务合同
甲方(服务组织):
乙方(农 户):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 提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年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 提供下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序号 | 托管田块 详细地点 | 服务环节明细 |
1. 机收 亩,单价 元/亩。 2. 机耕 亩,单价 元/亩。 3. 机播 亩,单价 元/亩。 4. 亩,单价 元/亩。 5. 合计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注:有多个地块的,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作业服务费标准: (按不高于年度作业服务指导价执行)。
2.双方商定结算方式: 。
3.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3.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
4.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 10 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元。
3.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村委会或乡(镇)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各执一份。
5.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6
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样本)
我是 (农户姓名), (服务主体)与我签订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作业类别 (1.机播;2.机耕;3.机防;4.机收;5. 机播+机防+ ),实际作业量 (亩)。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或不满意( )。
承诺人:
年 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对《泾川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